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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706

各二级单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5)相关规定,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说明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4、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5、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6、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查询2017香江学者岗位目录.pdf(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附件1),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请人于220—3月7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将《申报表》和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制作成合订本一式两本(A4幅面,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合订本的封面、加目录、左侧装订)、汇总审核表(附件3,在站人员需合作导师签字)1份需交至博管办,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ieql@njupt.edu.cn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四、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371700

2、纸质材料递交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8

联系电话:85866372

联系人:谢秋丽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岗位目录.pdf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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