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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高职称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10-18浏览次数:655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最新通知和《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2014年12月修订)》(校人发〔2014〕31号)(附件一)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工作。
    一、申报对象
    已达退休年龄或2017年达退休年龄,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工作量饱满的教学、科研一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附件二,根据存档要求,请用A4纸张打印)并亲笔签名。
   (二)至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经职能部门审核过的《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延聘二级单位研究,延聘二级单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意见,党政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中午11点前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纸质版材料一份送至人事处人事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14室),电子版发至rsk@njupt.edu.cn
    联系电话:85866977
    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一:校人发(2014)31号 关于修订《南京邮电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退及聘用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二: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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