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文科科研业绩审核要求
社会科学处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通知精神,我处友情提醒申报文科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材料准备及提交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统一提交:由申报人所在的二级单位人事秘书(部门综合事务联系人)于2月25日至3月11日统一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我处审核。感谢各单位的理解和配合。
2、填写要求:
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五、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时请注意:
(1)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验收)或已经结题的时间、成果获奖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2)论文的信息须与检索报告和刊物上的信息一致;科研项目、课题信息须与结题文件一致;科研奖励的信息须与奖励证书一致。
表2 “本人角色及完成情况”一列中的“本人角色”,请注明排名(举例:如课题成员为10人,项目负责人填写1/10;排名第二的则填写2/10)。
授奖单位、项目来源单位须写全称。
3、材料提交要求:
(1)论文请提交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检索报告(不要提交期刊原件),申报人须在检索报告上亲笔签名承诺检索信息的真实性。中国知网检索不到的论文可提交维普网检索报告。在2015年末发表的论文由于上网滞后暂时检索不到的,可由期刊出版单位出具证明。中国知网检索步骤详见附件。
按人事处通知要求,申报人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单以及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等一律不得用作申报材料。
(2)论著和教材请提交原件,合作出版的论著和教材除提交原件外,请提供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材料(出版社出具证明,并由著作第一作者在证明上签字)。
(3)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申报人为课题负责人的须交原件,排名第二及之后的可交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印章或请课题负责人签字)。
(4)凡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人员,表3中所起草的文件、重要报告,每份文件或报告都要提交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承担的部分及文件或报告使用范围及产生效益的证明(可提交一份证明,把起草的文件清单全列入此份证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