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苏教办人[2015]1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
请各单位按照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附件3)和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附件4)中所列工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推荐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5〕74号(附件1)和苏人社发[2015]75号(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我校技师申报名额为5名。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合计可以推荐8名(原则上同一工种推荐1名),其他二级单位仅推荐1名。
我校高级技师申报名额为同一工种1名,各二级单位在本年度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按同一工种推荐1名的原则向学校进行推荐。
四、推荐及考评程序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校人事处劳资科。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须提交材料见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附件5)和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附件6)。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人各项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2、在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工人技师审核推荐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择优确定申报人选,经公示后报教育厅人事处。
3.高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等所需经费自理。
4.评审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通知,颁发相关证书。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4号).doc
附件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5号).doc
附件3: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4: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7: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8: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doc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