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31浏览次数:1230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国际化视野,推动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请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申请者需填报2个国别,避免同时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高级研究人员: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大型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访问学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博士学位者工作满两年),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年龄30至45周岁。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年龄30至50周岁,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3.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及以上,口试总分2分及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

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二级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申报时已有合格PETS5成绩的人员若被录取,即可申请当年派出。

4.本年度已申请《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和已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对已经通过国家政府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推荐”的程序进行。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第13项“单位意见”中的第1至5条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在第5条“对申请人按期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打算”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6至7条由学校填写。

申报人需由二级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需说明拟推荐研修人员的外语水平、科研业绩以及出国研修对本单位科研的推进作用,推荐函字数应在500字左右。

请将申请表、附件材料的电子档制作成PDF或JPQ的格式,文件以南京邮电大学姓名的方式命名,文件应小于6M。

请二级单位于4月10日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及二级单位推荐函的纸质版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北楼303),申请表、附件扫描件、二级单位推荐函及汇总表电子档发至szk@njupt.edu.cn

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将在留学资格保留期限、选派资格和材料要求等政策上有所调整(详见附件9),拟在2016年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人员请及时做好预备工作。

联系人:丁夏夏

联系电话:85866976

                                                                       人事处

                                                                      2014-3-30

附件1-201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doc

附件2-2015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doc

附件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doc

附件4-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申请表.doc

附件6-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材料网上报送操作说明.doc

附件8-苏教外﹝2015﹞13号.doc

附件9--关于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政策相关调整的预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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