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校人发〔2014〕9号“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薪酬改革过渡方案》的通知”和第5次校长办公会决议,自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南京邮电大学薪酬改革过渡方案》和津贴发放办法。
一、发放原则:
1.自合并办学3年内,分两步实现教职工的“同工同酬”,第一步为本过渡方案;
2.过渡方案中,原人口学院教职工按“就高原则”执行,如果原人口学院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标准高于过渡方案,仍然按照原人口学院薪酬体系和标准,保持自合并后3年不变;
3.全校教职工的每月校内津贴先按统一的薪酬改革过渡方案标准进行预发,待学年结束后进行结算,并补发差额;
4.同时具有职务、职称的人员,按照“就高原则”预发津贴。
二、发放办法:
1.津贴月预发标准=(年基础岗位津贴标准+年岗位津贴标准+年业绩津贴标准/2)/12;
2. 其职务、职称对应的(年业绩津贴标准/2)部分,每半年预发一次,于6月、12月发放,每次发放额度为(年业绩津贴标准/4),要拿满年业绩津贴标准的收入,须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咨询电话:85866666
人事处
2014年4月29日
办公地点: 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楼
通信地址: 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保留所有权利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