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紧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4-28浏览次数:2552

各二级单位:

根据2014年4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2014年我校高级专业技术申报和评审条件按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对象

符合江苏省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人员。

三、材料要求

已通过学校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更新已提交的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未通过学校资格初审但符合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未提交资格初审材料但符合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审条件的人员,需提交资格初审材料(须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申报副高者需交2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1份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2篇论文(论著)代表作;申报正高者需交3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1份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3篇论文(论著)代表作。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中,个人专著、编著用原件,论文用复印件(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同行专家鉴定表最后一页。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由申报人员交纳,申报副高级职务交600元鉴定费,申报正高级职务交900元鉴定费。职称申报评审费缴纳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在2014年5月5日下班前由二级单位集中汇总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并提供本单位申报汇总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201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我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相应职务资格条件执行,与今年政策不同,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

                                                              人事处

                                                         2014年4月28日

1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封面.doc

2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doc

3 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doc(“所在学科”按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分别填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

4 初审表.zip

5 申报晋升(转评)汇总表.doc

6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zip

7 江苏省各系列职务资格条件.zip(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需同时按相关厅局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8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附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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