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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4-18浏览次数:120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1号)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为做好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评审委员会决定,通过本年度申报资格初审人员方可将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未通过申报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进入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后续环节。

二、关于工作要求

(一)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以及代表作材料。

申报副高者需交2套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2篇论文(论著)代表作;申报正高者需交3套鉴定材料,每套中均含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3篇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中,个人专著、编著用原件,论文用复印件(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同行专家鉴定表第6页“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须单面打印并装订为同行专家鉴定表最后一页。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时间安排

4月18日,人事处将通过本年度申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反馈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申报人员。

4月21日17:00前,通过本年度申报资格初审人员将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和鉴定费用交二级单位。

4月22日12:00前,二级单位将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和鉴定费用汇总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将申报人员代表作材料送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三)评审费用

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由申报人员交纳,申报副高级职务交600元鉴定费申报正高级职务交900元鉴定费。职称申报评审费缴纳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确保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85866976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路303室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4年4月18日

1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封面.doc

2 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表.doc

3 教育部学科目录(2011)(“所在学科”按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分别填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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