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843

各二级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符合《通知》规定的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及编外合同制工人,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二、考核申报条件

技术工人考核申报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升级考核的程序、报名时间

1.符合升级条件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及《通知》中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由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于4月14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仙林行政楼316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审核填写盖章。

2.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取得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4. 依照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3]2号通知要求, 2014年符合工考条件且在2013年里已提前参加并通过技术等级升级考核的人员,此次不需再报名参加等级工升级培训考核,其《技术等级证书》将与今年通过培训考核人员同期下发。

四、工勤继续教育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申请参加技术等级升级考核时,必须要通过省人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方可申报同工种高一等级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14年高校工人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附件3),于4月14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仙林行政楼316室)。

联系电话:85866118

 

附件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附件3 2014年高校工人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doc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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