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
校人发〔2008〕10号 |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已经
二○○八年三月七日 |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塑造一批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作风严谨,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
第二条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专业基础课教师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且年均教学工作量超过考核要求)。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三)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或承担多项科研和教改项目,科研成果多,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五)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教学一线对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第四条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教学名师奖”评选每年5月进行,每次遴选不超过3名,教师节前夕对获得“教学名师奖”的人员进行表彰。
(二)申报推荐:个人申报,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提供开设课程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科研成果、课件、获奖证书等材料,由所在院(系、部)初审推荐,报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组织评选:学校成立“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按条件对申报“教学名师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初选,初选合格人员参加公开授课,由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分,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结果确定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四)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选结果,经校长批准后授予“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第五条奖励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专业技术岗位业绩考核中,作为业务工作业绩和学术成就同等对待。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