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正高二级岗位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要求,我校开展推荐申报正高二级岗位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江苏省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根据《江苏省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填写附件二《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部)。校机关及直属单位“双肩挑”人员向其学科关系所属学院(部)提交申请。
2. 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及推荐。各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统一送至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学院(部)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管理能力等进行考核、评议,形成推荐意见后,向学校推荐申请正高二级岗位的人员,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 学校对各学院(部)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经专家评审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上报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须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反正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
2. 《申请表》填写的内容须实事求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超过10篇或部)和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市厅级的无须填写)及《申请表》中“本人认为符合所申请岗位的条件”所列条目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表》中涉及的时间除第6页“4、教学获奖情况”填“获奖年度”外,其余均统一填写到月份。
4. 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应按限定数额选填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的。
五、时间安排
1.
2.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