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目前尚未通过认定、但是普通话和岗前培训考试已经合格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于相应的测试:
(1)取得讲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取得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请各二级单位于
人事处
200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