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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1-20浏览次数:278

关于做好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顺利开展2010年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对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的相关事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高校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及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代表作送2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3篇(部)代表作送3 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二、具体政策性问题

1、时间界限

201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20091231

2、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含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091231止,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减除并在申报人员名册的“备注”栏中注明。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校的人员,须从事1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方可申报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由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级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须满5年,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累计在3年以上方可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问题

近三年来从海外引进的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考核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在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4、论文、论著要求

1)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发表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的论文以及非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送审材料。

2)省级刊物是指省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本学科权威刊物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被本学科同行专家公认的权威性刊物。

3)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论文、论著应是本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实践中经过深入研究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意义,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水平确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论文费缴纳事宜

申报晋升或同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的专家鉴定费由个人承担,人事处按照收费标准代为收取。

6、材料报送要求

送同行专家鉴定的材料中,个人专著、编著用原件,论文用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请所在二级单位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在每一篇论文复印件封面签字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交机关党委。

同行专家鉴定表上所填写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成果由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在同行专家鉴定表第2页“学校审核意见栏”签字“已审,属实”,“学校盖章”位置加盖所在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公章。

三、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31�D38,个人申报并将代表作送审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副高者提供2篇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交2套鉴定材料;申报正高者提供3篇论文(论著)作为代表作,交3套鉴定材料。以上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二。

310前,二级单位整理送审材料并集中送人事处师资科。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材料核实及组织评审工作,确保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附件二: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袋封面

附件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单汇总表

附件四: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10120

 

 

 

 

注:教育厅如对201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论著送同行专家鉴定有新的要求,则以教育厅新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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