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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和2009�D201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1-16浏览次数:221

关于做好校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
和2009�D2010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2010年全校教职员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大力推动了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全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中评选先进工作者。

(二)在经学校批准设立的二级教学单位的三级教学组织及其他二级单位的三级机构(见校人发相关文件)中评选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试行,具体标准见附件2。参评先进工作者的教职工年终考核必须为“优”。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试行,具体标准见附件3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

(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各单位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推荐出来,推荐比例为3%。若暂无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先进集体应在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批准后申报,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为:7个(含7个)以下三级教学组织的学院(部)分配1个名额,8个(含8个)以上三级教学组织的学院(部)分配2个名额;机关每7个三级机构分配1个名额;其他二级单位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参照学院(部)执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产生。

   (三)推荐单位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必须真实具体)及候选集体申报表,由本单位盖章后,于201134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全校评选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宣传部和工会协助。

 

附件:

1. 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

3.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4.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5.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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