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1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请根据附件中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并于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中第13项“单位意见”中的第1至5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研究确定,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第5条“对申请人按期学成回国后工作安排的打算”旁的空白处签字盖章),第13项“单位意见”中第6至8条由学校填写。
师资科地点:仙林行政南楼330,联系人:谢秋丽,电话:85866372。
附件:
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
5.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人事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