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今日接到《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教办师〔2012〕20号)(附件一),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名额: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不超过3人。
二、 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卫生类创新项目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文化机构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到副教授)职务;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本领域最核心的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技术报告;
4.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
5.为实施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创建或提升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6.属于文化创新项目的应在国际或国家级重大艺术赛事中获得重要奖项,或者在文化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在国际或国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品获得过全国性文化艺术类奖前3名或省级文化艺术类奖前2名;(文化创新项目不受3、4、5项条件限制)
7.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省高校、医院和文化事业单位,或虽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用人单位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
三、支持政策
给予每人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获得过省政府“特聘教授”资助资金的,给予每人64万元资助。其他政策详见附件二《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2〕19号)。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5月2日下午4点前将《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五份)、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代表性文化创新作品,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等复印件交至人事科(仙林行政北楼315室,联系电话:85866291,联系人:张效霓),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确定申报人选后,于5月15日前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后与(一)中其它申报材料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2份),连同《申报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计划汇总表》(附件四)(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科(邮箱rsk@njupt.edu.cn)。
附件:双创申报材料附件
人事处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