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事局通知,我们推荐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每个学科的推荐人选应从事不同的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每个学科中每个专业最多推荐3人。各单位人选确定后,请将《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填好,于4月19日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2007.4.11
关于推荐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宁人字(2007)1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专家选拔原则,做好我市各类专家的选拔工作,真正把各行各业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进一步推进我市高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建立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现就做好评委库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功能
凡入选评委库的人选,将作为我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选拔工作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每年按一定比利抽取担当评委。
二、评委库人选的基本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不断改革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
3、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4、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
5、曾获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科技功臣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及高技能人才。
6、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三、评委库人选的学科分类
下列任一学科门类所涉专业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
四、相关事宜
1、建立评委库是我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凡正式确定为评委库的人选,我们将发文予以公布并颁发聘书。
2、各单位每个学科的推荐人选应从事不同的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每个学科中每个专业最多推荐3人。
3、各单位人选确定后,请将《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填好,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电邮至:jiajia_lee_26@hotmail.com。我们将根据有关程序审核后予以确定。
联系人:储正陆,李佳
联系电话(传真):57711724
地 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828室
南京市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