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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07-07-10浏览次数:198

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教办人〔2007〕7号及苏人通〔2007〕11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高校系统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041231前取得人事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证书,在烹饪、电工、汽车修理、计算机信息处理、收银审核等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文化程度原则上要达到大专以上,或经省人事部门委托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培训合格者;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在工作中有创新;

4、具有传授技艺并能培训技师、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各工种高级技师具体申报条件,根据每个职业要求确定(见附件。);

(三)破格申报条件

1、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①、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②、经省级人事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本工种岗位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工种(专业)的;

④、从事本工种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前10名获得者。

2、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②、经省级人事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本工种岗位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

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④、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者。

(四)推荐名额:全校2名,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

二、高级技师申报程序

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推荐小组严格按规定的条件考核,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在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具体办法:

1、本人向单位提出申报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学历、技术等级、荣誉证书、工作成果和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对照任职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定,确定的人选向校考核推荐小组推荐;

3、校考核推荐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审,并将推荐结果在人事处网站公示;

4、确定的候选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按《高级技师资格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申报材料。经人事处审核后向省教育厅考工办推荐。

附件:1、高级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2、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表

3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

4高级中式烹调技师要求

5、高级电工技师要求

6、高级汽车修理工技师要求

7、高级计算机信息处理技师要求

8、高级收银审核技师要求

9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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