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1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05-20浏览次数:193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苏教办人[2011]5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江苏省高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申报工种为:汽车调度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电工、收银审核、转探、泵站运行(维修)、闸门运行、水文勘测、园林绿化、教学科研实验等10个工种。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推荐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70)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按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高级技师申报名额为1名。各单位在上报学校时,高级技师仅限推荐1名,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确定人选。

四、其他事项

1、高级技师申报及推荐选拔,严格按照本人自愿和所在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相关申报材料于2011610前报校人事处劳资科,同时需提供申报人员原技术岗位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2011630前学校完成选拔推荐,将材料报省教育厅。

2、高校工人技师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等所需经费自理。

3、评审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高级技师资格通知,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工勤技能人员,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相应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联系电话:85866118;联系人:苏剑峰。

 

附件:《关于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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