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对象
未入选过“333工程”培养对象,符合《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的在职在岗人员;第四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已入选过的第一、二、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可重新申报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2.入选2012年我校“鼎新学者”必须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入选“鼎山学者”必须申报第二或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入选“鼎峰学者”必须申报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3.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分别为
4.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3年至2015年。
5.近五年来的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2006年以来取得的。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二级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报人事处师资科。
3.学校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向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选须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得在网上填写。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对象纸质材料的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装袋贴封面,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至szk@njupt.edu.cn。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被推荐人选还需进行网上申报,届时需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因时间紧迫,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电子扫描件,以备使用。
请各二级单位须在12月11日(周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飞
电话:85866262
师资科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20房间
人事处
附件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附件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
附件5:《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