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人发〔2013〕5号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等内容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等内容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南京邮电大学教师(研究)系列职务资格条件》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等内容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