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研修
(奖学金)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文件《关于执行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进修(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3〕365号)的精神,教育部决定实施2013年度“国际职业教育学”赴德长期进修(奖学金)项目,现就我校开展校内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包括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
二、选派类型和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6.本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住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5)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6)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有意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教育部国际司文件,并根据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二级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应根据文件要求和教师培养的需要,结合条件标准,择优推荐申报人选。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人选择优推荐。
六、日程安排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人员,须在2013年4月22日至24日完成网上报名;2013年4月24日17:00前将访问学者(含博士后)推荐意见(另附页)及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人员,须在2013年5月6日至8日完成网上报名;2013年5月8日17:00前将攻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意见(另附页)及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丁夏夏
电 话:85866262
人事处
20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