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校先进工作者和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2012年全校教职员工以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教学科研(包括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教辅(后勤)岗位上且201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不含校领导及中干)。
(二)经学校批准设立或报备案的二级教学单位的三级教学组织、实验中心或研究机构,学院(部)办公室、分团委,二级单位的三级机构(见校人发相关文件)或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中评选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量化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先进集体评选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切实把评选先进的工作作为弘扬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高尚品德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的动力。
(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选要经过各单位充分酝酿,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推荐出来,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总数(不含校领导及中干)的3%。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先进集体应在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批准后申报,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为:具有7个(含7个)以下三级机构的二级教学单位分配1个名额,具有8个(含8个)以上三级机构的二级教学单位分配2个名额;机关每7个三级机构(含未设三级机构的二级机构)分配1个名额(四舍五入取整);其他二级单位推荐申报名额分配原则参照机关执行。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最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产生。
(三)推荐单位要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4,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必须真实具体)及《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5,要求附名单),由本单位党委或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6月14日前交到人事处人事科,同时电子档发送至rsk@njupt.edu.cn,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全校评选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